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閩咨招[2017]71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建師范大學附屬小學逸夫樓電子設備搬遷及布線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建設單位為福建師范大學附屬小學,建設資金來源學校自籌,招標人為福建師范大學附屬小學,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邀請招標,受邀請的單位為:福州政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建藍度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建鑫網(wǎng)融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嶺下路25路;
2.2. 工程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161482.61元,K=6%;
2.3. 招標范圍和內(nèi)容:福建師范大學附屬小學逸夫樓電子設備搬遷及布線工程,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施工圖紙為依據(jù);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161482.61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2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為:/;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 ;
2.7. 質(zhì)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zhì)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投標人應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有能力完成本招標項目的國內(nèi)企業(yè)。
3.2.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招標項目 不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3.4.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 無 ;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 無 。
3.5. 其他資格要求: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7.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nóng)民工工資保證金。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受邀請者,請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每天上午 08 時 30 分至 12 時 00 分,下午 14 時 30 至 17 時 3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huán)球廣場B區(qū)13層)采用記名方式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1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qū)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 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以現(xiàn)金方式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同遞交(需包封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注明“福建師范大學附屬小學逸夫樓電子設備搬遷及布線工程投標保證金”)。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后退還。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省閩咨集團網(wǎng)(www.tianwenjiu.com)上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福建師范大學附屬小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嶺下路25路
電話:13960920990
聯(lián)系人:潘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huán)球廣場B區(qū)13層
電話:0591-87677863
聯(lián)系人:謝先生